2.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
(二)招生专业
按照教育部核定批准专业为准。
(三)学费及住宿费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最终价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十、招生条件及报名方法
(一)招生对象:具有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考试分数: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外语语种:英语。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立的标准。
十一、男女比例:不限
十二、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各省区招生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按照生源省辖市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投档。
(三)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规定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四)艺术类面向河南省、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河北省、安徽省招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或校考成绩为准,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美术类: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线者,按照专业课成绩占70%、文化课占30%的原则依次录取(动画专业除外),动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线者,按照专业课成绩录取。
2.音乐类、舞蹈类: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线者,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原则依次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线者,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原则依次录取。
4.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