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费师范生招生政策是黑龙江省教育厅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的,旨在吸引优秀学生投身教育事业,提高农村及边远地区的教育水平,以下文本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黑龙江省公费师范生招生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欢迎大家进行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报考条件
高考成绩:考生需在黑龙江高考中取得不低于二本线的成绩。这一要求确保了考生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为未来的教育事业做好准备。
体检标准:考生需符合黑龙江省高考体检标准,确保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
户籍与定向:黑龙江省属公费师范生,某地区考生只能报考在本地区定向招生的大学和专业。这意味着考生需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选择。
招生院校与专业
国家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包括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这些院校在师范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教学质量。
省属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包括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庆师范学院、黑河学院、绥化学院等。这些院校为黑龙江省培养了大量的优秀教育人才。
录取与签约
考生被录取为公费师范生后,需与培养院校及省教育厅(或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毕业后需履行的服务期限和地点。
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
就业与服务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需按照协议约定,到指定的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这一规定确保了公费师范生能够真正投身于教育事业,为农村及边远地区的教育发展贡献力量。
在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可在本县镇内相应层次和类型的公办学校间流动,以满足个人职业发展的需要。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和志愿填报指南,确保自己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
考生及家长需充分了解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未来发展前景,做出符合自己兴趣和职业规划的选择。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入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报考签约服务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士学位)按专业对口原则,定向回到报考签约服务地农村中小学(含农村职业学校)、幼儿园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约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鼓励、支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