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类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参考A、B、C类考生情况,职业技能测试为:面试(60分)+专项测试(240分),满分600分。
E类考生(退役军人、社会人员考生):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F类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免试录取到对口专业。
示例:分类考生成绩表
姓名 |
考生类别 |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
总分 |
|
主观性测试 |
客观性测试 |
||||
张* |
A类 |
300 |
60 |
240 |
600 |
李* |
B类 |
300 |
60 |
240 |
600 |
王* |
C类 |
300 |
60 |
240 |
600 |
赵* |
D类 |
300 |
60 |
240 |
600 |
刘* |
E类 |
0 |
60 |
240 |
300 |
吴* |
F类 |
免试 |
第二十五条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等。其中,主观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除F类外的考生);客观性测试按考生是否为应届中职专业对口分别测试:1.应届中职专业对口考生(含C类考生)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2.非应届中职专业对口考生(含A、B、E类考生)主要测试其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职业适应能力等。专业一志愿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两个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性合格测试,须符合民航、铁路等部门的相关身体要求,空中乘务专业建议女生净身高163cm-175cm,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建议女生净身高162cm-173cm,男生净身高175cm-180cm。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体育艺术特长类考生根据其报考特长项目分别测试其专业技能。体育特长类考生测试与评分标准参照《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考试及评分标准》,艺术特长类考生根据每个项目评分标准对考生测试成绩进行评分。(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2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单招考试办法》)
第二十七条 采用“线上测试”方式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单招考试前完成,测试成绩不计入投档录取成绩。
第二十八条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组织考试各环节工作,严格落实面试环节的多重随机制度,考官、考生均临时抽签确定考场、考题,面试全过程实行录音录像。
第二十九条 单招考试时间暂定2022年3月19日―20日,如因疫情等原因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三十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分类划线、公开透明”的原则,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应届中职类考生等类别,结合各专业(组)的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人数及计划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遵循各类别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要求,按考生院校、专业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在同一专业(组)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列。
第三十二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省考试院投档录取。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学;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它专业。
第三十三条 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身体复检。
第三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