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 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应批次文科控制分数线÷相应批次理科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3、总分计算办法:总分=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4、进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声乐和器乐分别单独排序录取。如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档时,无法区分声乐和器乐,则合并声乐和器乐的招生计划,按照合并后的招生计划总数,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首先依次比较考生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确定先后位次,如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确定先后位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招生计划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区、市),学校执行相应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6、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原则接收考生档案,进档后按照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表演专业学习。
五、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规定,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新生复测
录取新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测发现问题的,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611756
电子邮箱:zszx@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6373、66368074
网址:https://zhaosheng.swjtu.edu.cn
八、申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