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通过学校招生网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内容涵盖所有生源省(区、市)。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学校全称:天津工业大学
学校代码:10058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校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学校概况: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12年,2000年更名为天津工业大学, 2018年获批国防科工局与天津市共建高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纺织高等教育的学府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综合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约1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学校下设5个学部、24个学院、1个书院、2家附属医院,现有在校本科生22000余人, 全日制硕士生报录比超过5:1,学术学位博士生全脱产率100%。
学校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教研相长、学能并进”的办学理念,光大“严谨、严格、求实、求是”的学校品格,弘扬“爱校尚德、励学笃行、求实创新”的学校精神,聚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建设具有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水平大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本科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