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进入毕业生名单者;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4、达到退学处理条件者;
5、已经转过一次专业者;
6、属于所属院(系)规定的不得转专业条件范围者。http://Www.CreDitSaiLing.Com
第二条:转出专业所属学院(系)同意转专业申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0%。
第三条:转入专业所属教学院(系)招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一般专业单班平均人数不超过40人;特色专业(日语、英语、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设计)转入学生人数由转入学院确定,转入专业不得自行增设专业班级。
第二章 转专业的程序
第四条:我校每年受理一次学生转专业申请。
每学年春季学期的第5周前,各学院(系)根据其教学资源情况向教务处报送所属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包括接收人数、接收条件、笔试科目及面试时间、地点等。
教务处审批后于第7周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及具体考核办法。
第五条:学生申请。
每学年春季学期的第8周,拟转专业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向所在学院(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转出专业所属学院(系)审批。
每学年春季学期的第9周前,转专业学生所属学院(系)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汇总,与学生填写的《转专业申请表》(四份)和学习成绩单(一份)一并转交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系)。
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系)初审,将符合转入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于第10周公布参加考试学生名单。
第七条:转专业考试。
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系)于春季学期第12周前,成立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5~7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的考核小组,采用适当形式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或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凭考试证(或学生证)参加拟转入学院(系)组织的考试,不按时参加者,按自动放弃论。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第八条: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系)审批。
考核小组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形成初审意见。春季学期第14周,学院将填好的《转专业接收情况汇总表》、《转专业申请表》(四份)报送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