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围绕“音乐学(师范)”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设立“中国红色音乐史话”“歌唱风格与发声基础”“音乐专业英语基础”“中国音乐史与史学基础”“中国红色经典音乐作品赏析”等融师范与音乐为一体“音乐师范”系列课程。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升学率常年保持较高水平,高质量升学与宽领域就业展现人才培养优势。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突出音乐教育特色,致力于培养适应国家教育、文化发展及社会需要的具有区域引领作用的高层次、高水平中学骨干音乐师资人才。注重提升综合文化素养,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把美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为社会培养音乐教育家和音乐学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计划
2022年,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120名,学制4年。
招生专业 |
招生 省份 |
招生 计划 |
专业考试形式 |
说明 |
音乐学(师范) |
江苏省 |
90 |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统考。 |
1.四川省仅招收音乐学专业统考考生。 2.上海市考生须音乐类专业统考四门成绩合格。 |
广东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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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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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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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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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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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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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4 |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②音乐学(师范)入校后的音乐技能课程提供钢琴、声乐、民族乐器以及部分西洋乐器教学。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22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音乐学专业省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一)我校在生源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二)我校在生源地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统考的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截止 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0 届毕业生就业率 77.24% ,本科生升学出国(境)率为 37.97%,其中,到国外高校继续深造比例7.91%。在升学的学生中,升入 985、211 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的达 90.10%。2020 届本科毕业生留学院校分布广泛,其中 196 人在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 51 所院校深造,占出国(境)留学总数的 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