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符合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且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1)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科一起排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满分)×7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进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五、其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艺术类专业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如教育部和各相关省份艺术类招生政策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邮政编码:100876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b.bupt.edu.cn
招生政策咨询:010-62282045,62285045
专业咨询电话:010-62281288
1、学费
金融科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法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000元/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四年级16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