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1.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我校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再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的考生。
2.特殊投档要求说明
(1)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采用全英文授课。
(2)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采用中英文授课。
(3)国际商务专业采用中英文授课。
(4)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含末位同分)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5)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zsb.lnnu.edu.cn)公布为准。
(6)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合格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