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各接收学部(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和录取。完成转专业工作后,将结果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在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5. 获准转专业的同学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到转入学部(院)教务办公室
报到,并参加新专业下一学期的选课,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三、转专业学生成绩及学籍管理
第五条:转专业学生学号不变。教务处统一办理获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学生从当学年的夏季学期开始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六条:学生转专业后,必须在三周内办理学分认定手续。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当前学期正在修读的课程将被纳入个人培养计划,并作为毕业审核的一部分(不及格课程的成绩将被记录)。学生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全部学分和教学环节后,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方可取得毕业证。
2.各学部(院)对转专业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已修读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重新修读;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已修读课程可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课学分。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经学部(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3.对于因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入其它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课程成绩由转入学部(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认定。
四、附 则
第七条:接收转入学生的学部(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部门的转专业实施细则与工作流程。
第八条:转专业的学生收费标准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有关规定执行;对因转专业超出新专业培养计划外的学分按学分制收费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九条:大类招生分班按相关招生规定执行,不适用于本实施办法。
截至2018年6月,学校有教职工1070名,其中专任教师760名,高级职称教师360余名,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达85%以上,具有企业实践经历教师比例达30%以上。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东方学者特聘教授4人,浦江计划入选者4人,曙光学者5人,上海高校教学名师4人,上海市模范教师2人。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先后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培育单位、上海“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上海“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建有全国首家省级劳模学院“上海劳模学院”。拥有“上海先进热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逆向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上海市劳模文化研究中心”、“中国自行车智能制造示范基地”、“中国自行车智能制造中心”等省部级基地平台。“智能制造工厂实训基地”被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授予“智能制造智慧学习工场(2020)”称号,并入选“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案例。
学校有6个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点(电子信息、国际商务、翻译、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艺术)、45个本科专业、20个高职专业。在校全日制学生共计13442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0681人、专科生2125人,预科生47人,硕士生480人,留学生109人),夜大(业余)学生数6859人。现有教职工1129名,其中专任教师838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4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42人。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2人。上海高校教学名师4人。
学校人才培养覆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24个专业类别。“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获批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B类(培育)并曾参与上海高校Ⅳ类高峰学科建设,“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学科获批上海高校II类高原学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学校结合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目标,依据规划安排建设“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节能与新能源材料)”两个高原学科。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2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0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8个,上海高校全英语规划专业备案项目2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上海市精品课程等30余门,上海高校市级教学团队16个,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104门。近三年,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各类学科技能竞赛213项,共获得奖项739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25项。年均1500余名学生参与市级及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在2020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2名学生分别荣获金牌、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