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上海建桥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