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四川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四川传媒学院在四川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66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47641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00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04205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74分,最低录取位次为53480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399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14386名。
2022四川传媒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综合评价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有关规定及我校人才培养的需求,部分专业在招生中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但按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的毕业证书不显示招考方向,只显示招生专业。
第十条 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到100分(满分150分)以上。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其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同一专业总分相同时,文科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尚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校普通类专科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官方网站)
第十四条 艺体类专业招考方式:
我校投放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专业招考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未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专业,考生只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合格成绩;
2.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举办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可直接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并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3.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了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省级统考后方可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最终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第十五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