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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3-24 16:27:01

2022年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普通批次和艺术类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俄语专业要求俄语或英语语种(俄语专业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入校后学校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色盲、色弱、弱视的考生不适宜报考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对平行志愿批次符合学校录取标准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实行“进档不退”政策。

2. 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认可考生所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5.在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我校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

6.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含)以上。

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具体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取得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并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本省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投档到我校且符合我校身体健康条件要求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我校以合成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的考生以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合成公式:

合成总分 = 高考文化成绩 + 专业统考成绩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特殊(热门)本科专业6500元/学年;一般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众多的院级奖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39225811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upl.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s://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s://weibo.com/shuplzsb/

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

咨询电话:021-39225175,39225177

招办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十六、其他须知

上海政法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上海政法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 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国家助学金 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3300元,全年共计发放10个月。学校分为三档,其中特别困难的,每月350元;比较困难的,每月300元;一般困难的,每月250元。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 上海市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全市共奖励1000人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无限制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无限制
校内资助 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 补助额度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四个等级。具体评定等级视情况而定,5000元一般用于抚恤学生因病死亡的情况。 无限制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1000元-3000元不等 根据市教委下拨资金确定资助名额和比例
校内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7500元 每次评选不超过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一。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
特等奖 2500元/人;
一等奖 1500元/人;
二等奖  800元/人;
三等奖  500元/人;
本校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数的38%
退役大学生士兵单项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元/人 评选比例不低于每年退役复学学生人数的50%
勤工助学 每小时报酬原则上不低于 13 元人民币,每月报酬原则上不低于520元人民币。 岗位数:420个
学费减免 根据学生经济困难和已受资助的实际情况,按专业标准学费的30%、50%、75%、100%四个等级予以减免。 每年减免金额共计20万元左右。
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学生可适当照顾减免额度。
冬令困难综合补助 一次性资助,分为200元、400元、600元和800元四档。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火车票补贴 一次性资助,分为150元、250元和350元三档。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爱心饭卡 一次性资助打入学生校园卡,500元/人。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上海政法学院师资介绍

据《上海政法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显示,学校有专任教师540人,外聘教师261人,教师总数671人。其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者54人,占教师总数的 10.00%,具有副高级职称者166人,占教师总数的30.74%,高级职称教师合计占比为40.74%,与上年基本持平。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259人,占教师总数的47.96%。教师中具有海外学习经历者占教师总数的 20%以上。2018年,获批“高校紧缺艺术人才创新工作室项目”1项、浦江人才计划1人,1名教师获晨光学者项目资助,1名教师获曙光学者项目资助。11名教师获得上海市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项目资助,10人分别获得教书育人楷模、管理育人楷模、服务育人楷模称号。有2人为东方学者特聘教授,5人获得东方学者计划立项,5人入选上海市浦江学者,7人入选曙光学者,11人入选晨光学者,市级教学团队2个,3人获得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人获得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2人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名教授为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教授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学校有4名教师入选上海高校国外访学(进修)计划,3名教师入选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 访问学者计划,4名教师入选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3名教师分别到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攻读博士,提升学历学位层次。3名教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开阔其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视野。16名青年教师获 2018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专项资金”资助。

东方学者特聘教授:MORRIS EMILY MICHIKO、刘越

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杨华、王文革、关保英

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吴鹏森、闫立

上海市级教学团队名单

团队名称

负责人

立项年度

行政法学教学团队 关保英 2009年
国际政治专业教学团队 王蔚 2010年

上海政法学院本省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人数

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招生人数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省份 招生年份 招生科目 招生批次 招生人数
1 经济学(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5
2 税收学(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0
3 经济与金融(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30
4 国际经济与贸易(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35
5 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8
6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8
7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8
8 法学(民商法方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30
9 法学(调解方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8
10 法学(体育法方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0
11 法学(经济法方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5
12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35
13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30
14 法学(法庭科学方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0
15 法学(人工智能法学方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5
16 知识产权(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5
17 监狱学(此专业更适合男生就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3
18 社区矫正(此专业更适合男生就读)(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7
19 政治学与行政学(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8
20 国际政治(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5
21 社会学(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2
22 社会工作(卓越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试点班。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2
23 思想政治教育(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5
24 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0
25 汉语国际教育(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0
26 英语(语种英语)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3
27 俄语(外语语种为俄语、英语)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0
28 翻译(语种英语)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0
29 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8
30 新闻学(网络传播与融媒体方向。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6
31 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6
32 应用心理学(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1
33 工商管理(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0
34 财务管理(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5
35 审计学(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35
36 行政管理(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5
37 劳动与社会保障(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15
38 电子商务及法律(语种不限) 上海 2021 综合 本科批 20
上海政法学院院校介绍

上海政法学院是一所年轻美丽、充满活力、富有政法特色、综合办学水平较高的高等院校,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历史沿革

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1993年起招收普教本科学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由上海政法系统划转上海市教委管理,并由市教委与市司法局共建。学校是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养院校,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成员单位。

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实行错位竞争,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主动对接社会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知名智库。坚持协同创新,构建以法学、政治学为优势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为特色学科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创建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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