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目录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专业要求 |
音乐学 |
44 |
河南 |
|
音乐表演(声乐) |
44 |
河南、河北、山西、安徽、湖南、江苏、山东 |
河南省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考生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102分(满分120分) |
表演(民族歌剧) |
20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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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器乐) |
10 |
河北、山西、安徽、湖南、江苏 |
不招萨克斯、巴乌、葫芦丝、中音号、次中音号 |
音乐表演1(钢琴) |
7 |
河南 |
河南省考生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20分) |
音乐表演1(古筝和笛子) |
4 |
河南 |
|
音乐表演1(单簧管和大号) |
4 |
河南 |
|
音乐表演1(其他乐种) |
47 |
河南 |
|
舞蹈编导 |
25 |
河南、河北、安徽 |
河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不低于170分 |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 |
20 |
河南 |
河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不低于162分 |
美术学 |
40 |
河南、湖南、福建 |
河南省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 |
85 |
河南、山东、安徽、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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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30 |
河南、山东、安徽 |
|
书法学 |
20 |
河南、山西、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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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50 |
河南、河北、山西、安徽、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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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50 |
河南、河北、山东、山西、安徽、湖南、江苏 |
河南省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
戏剧影视文学 |
40 |
河南、河北、山东、山西、安徽、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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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 |
100 |
河南、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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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 |
100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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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 |
100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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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2(戏曲) |
30 |
河南 |
声乐类 |
表演2(民族歌剧) |
30 |
河南 |
声乐类 |
表演2(民族器乐) |
20 |
河南 |
器乐类,乐种包括:古筝、二胡、板胡、琵琶、杨琴、阮、竹笛、笙、唢呐、古琴、民族打击乐 |
广播电视编导2 |
40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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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2(化妆造型) |
30 |
河南 |
特别提示:
1.河南省音乐表演(器乐)分乐种设置专业目录招生,具体情况如下表:
专业目录 |
招生乐器种类 |
文史计划 |
理工计划 |
音乐表(钢琴) |
钢琴 |
6 |
1 |
音乐表演(古筝和笛子) |
古筝、笛子 |
4 |
0 |
音乐表演(单簧管和大号) |
单簧管、大号 |
4 |
0 |
音乐表演(其他乐种)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短笛、长笛、双簧管、大管、竖琴、小号、圆号、长号、琵琶、阮、二胡、扬琴、笙、唢呐、打击乐、手风琴、古琴、箜篌 |
42 |
5 |
2.河南大学河南戏剧学院招生专业,就读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3.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类别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专业要求见本简章第二部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四、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文件,普通艺术类专业8000 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四人间有暖气1100元/生·年;四人间无暖气1000元/生·年;六人间有暖气800元/生·年。2023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河南大学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逐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为辅的多层次、一体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实现应助尽助,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年,河南大学奖学金2000元/人/年,河南大学单项奖学金300-1200元/人/年,以及其他各项社会捐赠奖学金2000-5000元/人/年。
五、其他事项
1.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本简章如与上级招生主管部门2023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5.本简章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审核确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22868221(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