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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在安徽历年录取分数线

发布时间: 2024-07-04 13: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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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在安徽历年录取分数线

大学名称 大学分类 招生省份 招生年份 考生类别 批次名称 最低分数线 最低位次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5 文科 本一 619 5663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5 文科 本二 595 14667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5 理科 本一 591 26991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8 文科 本一 588 6112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2 文科 本一 588 6694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20 理科 本一 586 29257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9 文科 本一 581 6277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20 文科 本一 576 6207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2 理科 本一 571 25668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21 文科 本一 571 16085
常州大学(中外合作) 理工 安徽 2020 理科 本一 568 40713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6 理科 本一 566 24661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8 理科 本一 565 29065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2 文科 本二 565 18669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4 文科 本一 559 6396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9 理科 本一 557 29217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5 理科 本二 557 57069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3 文科 本一 557 6204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7 文科 本一 554 5833
常州大学(中外合作) 理工 安徽 2021 理科 本一 552 38418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6 文科 本一 550 5762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7 理科 本一 540 26569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2 理科 本二 540 48185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4 文科 本二 535 15209
常州大学(中外合作) 理工 安徽 2018 理科 本一 533 50536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3 文科 本二 533 15729
常州大学(中外合作) 理工 安徽 2019 理科 本一 529 47796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6 文科 本二 526 12642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4 理科 本一 524 24923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6 理科 本二 523 57169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3 理科 本一 520 25744
常州大学(中外合作) 理工 安徽 2017 理科 本一 501 54142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21 理科 本一 488 88993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4 理科 本二 485 56467
常州大学 理工 安徽 2013 理科 本二 479 57987

2018常州大学录取分数线【全国】

2021常州大学录取分数线一览表(含2019-2020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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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2018年各省美术、音乐、体育类录取情况表

2021常州大学录取分数线一览表(含2019-2020历年)

2022常州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江苏省等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应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应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设要求。

第十五条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体类统一考试。山西、湖南、贵州三个省份的考生报考学校音乐学专业,江苏、吉林、黑龙江三个省份的考生报考学校表演专业,江苏省考生报考学校舞蹈表演专业,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山东省考生报考学校表演专业,须参加山东省2022年影视戏剧表演类联考(主考院校为山东艺术学院)。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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