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工商管理和英语(师范)等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每生每年均需按上述学费标准缴纳本专业学费和住宿费。在国内学习期间,另需缴纳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培训费,会计学和工商管理专业培训费25000元/生・学年,英语(师范)专业培训费20000元/生・学年。在国外合作大学学习期间,另需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向其缴纳相关费用。
注:学费、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调整后学校公示的标准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七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校奖学金设置的种类为国家专项奖学金和单位(个人)专项奖学金。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65603
传 真:020-38256659
电子邮箱:zsxsc@gp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p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pnu.edu.cn
第四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潘老师
监督电话:020-38256612
电子邮箱:gsjjjcs@gpn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授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