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部核准,南开大学2022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全面推行大类招生和培养。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数量、质量情况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五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
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分数线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南开大学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的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若仍相同,则追加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 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对应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九条 按照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本科普通批次,医学院、哲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具体详情请到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可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南开大学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60365167,022-23504845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5358691
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nankai.edu.cn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本科招生
序号 | 学校 | 双一流建设学科 |
1 | 南开大学 | 应用经济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2 | 天津大学 |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
3 | 天津医科大学 | 临床医学 |
4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中药学 |
5 | 天津工业大学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备注:河北工业大学所在地是天津,主管部门是河北省。
南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母校。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发展始终得到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亲临视察;周恩来总理三回母校指导;邓小平同志会见数学大师陈省身,批示成立南开数学研究所;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先后视察南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南开的发展给予肯定,并对相关工作回信和勉励,更在百年校庆之际亲临南开视察。
南开大学由严修、张伯苓秉承教育救国理念创办,肇始于1904年,成立于1919年。1937年校园遭侵华日军炸毁,学校南迁。1938年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组西南联合大学,被誉为“学府北辰”。1946年回津复校并改为国立。
新中国成立后,经历高等教育院系调整,成为文理并重的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对外贸易学院、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相继并入,经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支持,学校发展成为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2015年9月,新校区建成启用后,初步形成了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泰达学院“一校三区”办学格局。2017年9月,入选国家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且为36所A类高校之一。
南开大学坚持“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的传统和“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理念,以“知中国,服务中国”为宗旨,以杰出校友周恩来为楷模,作育英才,繁荣学术,强国兴邦,传承文明,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南开大学占地443.12万平方米,其中八里台校区占地121.60万平方米,津南校区占地245.89万平方米,泰达学院占地6.7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195.19万平方米。按照“独立办学、紧密合作”的原则,与天津大学全面合作办学。
南开大学是国内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文理并重、基础宽厚、突出应用与创新的办学特色。有专业学院26个,学科门类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艺等。
南开大学拥有一支公能兼备、业务精湛、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有专任教师220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885人、硕士生导师783人,教授898人、副教授857人。
南开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和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有在校学生31418人,其中本科生17005人,硕士研究生10299人,博士研究生4114人。有网络专科学生40230人,网络本科学生73029人。
学校积极构建和发展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学科体系,有本科专业93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不在一级学科覆盖下的二级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覆盖35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3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7个(培育基地1个、备案基地6个),示范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9个,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基地2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0个,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4个,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2个,天津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天津市高校智库8个,天津市社科实验室5个,天津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
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8人,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4人、青年学者1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7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9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7人、青年拔尖人才1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30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基金”获得者2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58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6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首席科学家3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15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2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人,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8人。天津市杰出人才8人,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3人、青年拔尖人才11人、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11人,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7人,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3人,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63人、创新型人才团队带头人17人,“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0人,天津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5人,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8个。
南开大学既是教学中心,又是科研中心,取得了一批国内外公认的优秀成果。2019年,周其林院士领衔完成的“高效手性螺环催化剂的发现”项目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007—2018年以第一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获国家教学成果奖46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5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1门,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中国青年科技奖2项,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累计入选20篇。2018年以来,南开学者团队以第一完成单位在Science上发表研究论文6篇。
南开大学秉承“知中国,服务中国”的优良传统,立足“四个服务”职责使命,聚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技术优势,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思想研究院、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研究中心、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滨海开发研究院、人权研究中心、津南研究院、统计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是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智囊团”和“人才库”。学校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原则,全面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制造2025”等的实施,积极推动各类协同创新中心和若干高层次交叉科学中心建设,与一批高校、企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