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经典物理基础(每门科目150分,总分300分)。面试考核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和创新潜质五个方面,每个方面30分,面试总分150分。其中,思想品德单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2.我校将在面试中组织专家组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实施评价。专家组将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按评审结果分等赋分,纳入面试总分。
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生)或800米跑(女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考生三项体测成绩平均分须达到60分。不参加体测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校考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 *N*15%(N系数=生源省份高考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统一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成绩优先)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及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限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公布录取信息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1.本科阶段。强基班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末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退出,回到普通班学习。有下列情形之一,调整出强基班:连续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班后5%(含)者;达到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降/留条件者。第三学年初学生可选择研究方向,鼓励选修该方向研究生课程,开展毕业设计预研究工作;第三学年结束后取得直博资格的学生,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攻关。
2.硕博阶段。第一学年末启动开题工作,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可适当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修读任务并开题通过者,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未通过者转为硕士生培养。第三学年末组织完成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课程学习、创新研究、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完成博士学业;未通过者,如满足硕士学位要求则授予硕士学位准予毕业,如不满足硕士学位则按硕士肄业处理。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课程衔接:从第三学年开始,按“一人一案”原则由导师指导学生设计其本硕博一体化课程修读方案,可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阶段承认其学分。
课题衔接:本科第一学年初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逐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科研创新能力。从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开展科研工作。取得直博资格即确定研究生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本科毕业设计,并初步确定研究生课题。
本硕博衔接:本科阶段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保送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成绩突出者,可按规定攻读博士研究生。相关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