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和学校相应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投档分整数位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投档分整数位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参考相应招生考试机构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在全国部分省份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当年相应招生办法执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课采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简章;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高中毕业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招生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于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本科阶段统一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二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北理鲍曼联合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为航空航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和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由中(北京理工大学)、俄(莫斯科国立鲍曼技术大学)两校联合办学;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由中(北京理工大学)、英(瑞丁大学)两校联合办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分数清”的方式,即按投档成绩排队录取。
第二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能录取至化学类、化学与化工类、生物科学类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考生在填报专业大类时须注意大类所含专业是否体检受限。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北京理工大学1940年诞生于延安,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毛泽东同志亲自题写校名,李富春、徐特立、李强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担任学校主要领导。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全体师生员工正对标国家“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力朝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迈进。
栉风沐雨,北京理工大学伴随着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历久弥坚。1949年,学校迁入北京;1952年,学校定名为北京工业学院,成为新中国第一所国防工业院校;1988年,学校更名为北京理工大学。学校现设有19个专业学院、9个书院以及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先进结构技术研究院、医工融合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单位,工程、材料科学、化学、物理、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先后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前1%,其中工程、材料科学两个学科进入前1‰。近年来,学校结合传统优势和长期发展需要,重点建设“5+3”个学科群——“高效毁伤及防护”学科群、“新材料科学与技术”学科群、“复杂系统感知与控制”学科群、“运载装备与制造”学科群、“信息科学与技术”学科群和“特色理科”学科群、“医工融合”学科群、“军民融合与创新发展”学科群,形成“优势工科引领带动、特色理科融合推动、精品文科辅助联动、前沿交叉创新互动”的学科整体建设布局。学校现有教职工3400余名,汇聚了27名两院院士、40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名国家级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和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0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拥有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9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
立德树人,北京理工大学在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中传承文明。学校致力于培养“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在建校80年以来的30余万毕业生中,有李鹏、曾庆红、叶选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120余位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和将军;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王小谟、我国第一艘核潜艇总设计师彭士禄等40余位院士;有各个行业、各个层面的大批领袖人才和优秀建设者,被誉为“红色国防工程师的摇篮”。学校累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0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精品在线开放课15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北京理工大学航模队夺得2018年英国国际大学生飞行器设计大赛载重飞行冠军;机器人队斩获ICRA 2019 RoboMaster人工智能国际挑战赛总冠军;“飞鹰”队代表中国在2020年穆罕默德-本-扎耶德国际机器人挑战赛中再次冠军,成功卫冕;实现国际赛场连续四年夺魁;累计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6项、银奖7项、铜奖12项;”累计获全国“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3项、一等奖15项;累计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13项、银奖11项、铜奖3项;累计在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获奖36项。近五年,学校本科生就业率97%,研究生就业率达98%以上。面向国际,学校已经与6大洲75个国家和地区的346多所高校签订校级合作协议,与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亚琛工业大学、俄罗斯鲍曼国立技术大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日本东京工业大学、以色列理工大学、美国伊利诺理工大学等70多所合作院校设立学生交换项目,形成人才培养国际化的全球网络。
矢志创新,北京理工大学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奉献世界科技发展中展现担当。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坚持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锐意进取。学校曾创造了新中国科技史上多个“第一”:第一台电视发射接收装置、第一枚二级固体高空探测火箭、第一辆轻型坦克、第一部低空测高雷达、第一台 20 公里远程照相机等,在精确打击、高效毁伤、机动突防、远程压制、军用信息系统与对抗等国防科技领域代表了国家水平,在智能仿生机器人、绿色能源、现代通信、工业过程控制等军民两用技术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在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中,学校共参与了受阅装备中12个空中方队中的10个方队、32个地面装备方队中的26个方队的装备研制工作,并直接参与了多项数字表演与仿真任务、焰火技术任务和彩车设计的技术保障工作。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神舟八号”与“天宫一号”交会对接等过程中,学校研发的多项技术均有优异表现。“十二五”期间,学校科技投入总量近100亿元,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23项,牵头获奖总数位列全国高校第15位,在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获奖数目方面位列全国高校第3位,获得国防科学技术奖总数、授权国防专利和有效国防专利数均位列全国高校第1位。2016年,牵头获得3项国家科学技术奖;2017年,牵头获得2项国家科学技术奖;2018年,学校牵头获得6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2019年,学校牵头获得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多项科技成果直接服务国计民生重大项目中。
号角激昂,北京理工大学承载着光荣与梦想扬帆起航。“延安根、军工魂”,是镌刻进北京理工大学的红色基因;“德以明理、学以精工”的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徐特立老院长倡导的“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的学风,共同铸就了学校独特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内核。从1940年,在延安诞生为抗战建国服务,到21世纪的今天,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培养高层次人才;从露天课堂、吃住窑洞,到现代化校区、国家重点实验室。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努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继续坚持“四个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