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重点专业

贵阳学院优势重点专业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4-08-23 11:09:14

普通文、理科类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排序规则为: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专业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科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含艺术类、体育类)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专业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须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口语成绩须达到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C等,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开设英语和日语。

第十五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十七条 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精准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十九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贵阳学院招生网站(http://zjc.gyu.cn)、贵阳学院主页(www.gyu.cn)发布招生有关信息。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5400560(兼传真),0851-85406767

监督电话:0851-85231886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邮编:550005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阳学院院校介绍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