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综合素质高、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6.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考生,须取得我校2020年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8.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9.春季高考各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
10.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19]806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文科类普通专业4800元—5280元每年,理科类普通专业5000元—5500元每年。其中专业注册费按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标准收取,课程学分学费按照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特困生资助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资助;三是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六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