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划定的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所在批次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统考测试科目(山东省要求专业技能1)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一致。
四、报考程序
1.参加统考考试:
考生须报名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
2.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即日起至2022年4月21日前,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选择我校,进行艺术类报名信息填写(填写说明详见附件)。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将作为我校编制2022年音乐表演专业分省分项目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因素。
五、录取规则
1.考生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报考要求,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分省分专业项目招生计划,依据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东生源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我校成绩使用办法计算)。
我校山东省统考专业成绩使用办法为:总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1×85%)×3,各单科(乐理、听音、视唱、技能1)满分均为100 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相关说明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
2.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测试违规处理规定》执行。
3.网上报名不能替代高考志愿填报,也不作为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前提条件。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6.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我校有关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