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江苏海洋大学开设的专业有什么相关内容,欢迎参阅呀,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最新招生计划数据查询,江苏海洋大学开设专业有动植物检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等,具体完整专业名单见下表。
院系设置 | 所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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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命与水产学院(食品工程学院) | 动植物检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 |
化学工程学院 | 材料化学,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药物制剂,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
体育学院 | 休闲体育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金融学,物流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
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 | 海洋技术,地理信息科学,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测绘工程 |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法学,土地资源管理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 |
电子工程学院 |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
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外国语学院(国际学院) | 朝鲜语,英语,日语 |
药学院 | 制药工程,药物制剂 |
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
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 |
大学名称 | 大学分类 |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考生类别 | 批次名称 | 最低分数线 | 最低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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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8 | 文科 | 本二 | 554 | 19063 |
江苏海洋大学 | 理工 | 河北 | 2020 | 文科 | 本科 | 553 | 15265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2 | 文科 | 本二 | 551 | -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4 | 理科 | 本二 | 550 | 62669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9 | 文科 | 本二 | 548 | 19205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4 | 文科 | 本二 | 548 | 14959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2 | 理科 | 本二 | 541 | - |
江苏海洋大学 | 理工 | 河北 | 2020 | 理科 | 本科 | 540 | 79655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3 | 文科 | 本二 | 540 | 15696 |
江苏海洋大学 | 理工 | 河北 | 2021 | 历史 | 本科 | 539 | 17149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5 | 文科 | 本二 | 530 | 16903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5 | 理科 | 本二 | 525 | 63723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6 | 文科 | 本二 | 516 | 21755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3 | 理科 | 本二 | 512 | 63114 |
江苏海洋大学 | 理工 | 河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509 | 78673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7 | 文科 | 本二 | 508 | 18925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6 | 理科 | 本二 | 507 | 83080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8 | 理科 | 本二 | 504 | 86442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9 | 理科 | 本二 | 499 | 90734 |
淮海工学院 | 理工 | 河北 | 2017 | 理科 | 本二 | 475 | 80573 |
第十条 坚持阳光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集)志愿。
第十三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所在省有关政策执行,使用所在省文化、专业统考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如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不同,按其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录取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录取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以英语授课,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