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内容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院校全称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869 |
|
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688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英语 |
|
十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热爱司法行政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六)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浙江省考生需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未婚。 (八)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司法警察院校教学训练活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贵州省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贵州省158厘米)及以上。 2.体重:浙江省考生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 |
1、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浙江综合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64267;
2、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云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78153;
3、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河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1415;
4、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新疆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0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
5、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山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7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
年份 | 院校(招生方向) | 招生省份 | 科目类型 | 所在批次/段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浙江 | 综合 | 平行录取二段 | 495 | 160025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安徽 | 文科 | 专科批 | 493 | 56652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浙江 | 综合 | 平行录取三段 | 490 | 164267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内蒙古 | 文科 | 专科提前批 | 479 | 12576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贵州 | 文科 | 专科批 | 450 | 57425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内蒙古 | 理科 | 专科提前批 | 437 | 31261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云南 | 文科 | 专科批 | 428 | 78153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河北 | 文科 | 专科批 | 425 | 81415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四川 | 文科 | 专科批 | 400 | 113636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内蒙古 | 文科 | 专科提前批 | 373 | 28857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江西 | 文科 | 专科批 | 362 | 45620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安徽 | 理科 | 专科批 | 354 | 195047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内蒙古 | 理科 | 专科提前批 | 314 | 61198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新疆 | 文科 | 专科批 | 305 | -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山西 | 文科 | 专科批 | 279 | -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新疆 | 理科 | 专科批 | 275 | - |
202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山西 | 理科 | 专科批 | 130 | -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
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浙江省优质校建设名单;2019年,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校。
基础条件:占地面积524亩(分为下沙、乔司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51274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491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7375万元、纸质图书51万册,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4个。
师资队伍:有教职工383人,专任教师164人,其中高级职称111人(正高33人);有省教学名师1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24人;近5年承担各类研究课题359项,行业服务研究课题73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469篇,出版学术著作78部。
专业课程:现有招生专业12个(不含专业方向),其中浙江省“十三五”建设优势专业5个、特色专业5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省部级精品课程33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3门,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项,牵头制订国控专业教学标准4个。
人才培养:现有在校生3500余人。建校以来累计为浙江省及部分省市区政法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培养输送了2.2万余名毕业生,其中浙江省监狱和戒毒单位一线民警中,学院毕业生占到了70%左右,是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重要培养基地。
在职培训:拥有“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和“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近五年年均培训学员1.7万余人次。
社会服务:坚持“根植司法行政,服务司法行政”,立足办学职责使命和特色优势,积极服务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先后荣获浙江省“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全工作突出贡献单位”、浙江省“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突出贡献集体”、全国“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安保贡献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未来发展:以*思想为指导,坚持“摇篮、基地、智库”总要求,以优质高职院校创建为总抓手,建设更有特色、更具优势、更高水平的一流司法警官院校,致力成为司法干警人才培养主渠道、司法行政队伍培训主阵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主平台,不断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度、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贡献度、师生行业社会的满意度,巩固和强化在全国司法警官教育的排头兵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