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有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管理与评价、安全技术与管理、光伏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等专业,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供大家参考,由于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序号 | 学校名称 | 层次 | 专业名称 |
1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环境工程技术 |
2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环境管理与评价 |
3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4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光伏工程技术 |
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6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数控技术 |
7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8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9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0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1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2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食品生物技术 |
13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药品生物技术 |
14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包装策划与设计 |
1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16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17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药品生产技术 |
18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9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应用电子技术 |
20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1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软件技术 |
22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大数据技术 |
23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24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2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26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大数据与会计 |
27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市场营销 |
28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电子商务 |
29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旅游管理 |
30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视觉传达设计 |
31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环境艺术设计 |
32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 |
33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影视动画 |
34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传播与策划 |
3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商务英语 |
36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37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专科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22(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3 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工科及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天津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首批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单位, 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获奖院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