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是在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报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一志愿分别报名150、5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75、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二十九条 各类别考生录取方法
1、普通类考生
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2、退役军人
根据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3、社会人员(除退役军人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根据该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4、体艺特长生
根据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湖南省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5、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符合免试要求的中职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免试申请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条 遇到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所有成绩全部相同,则增加计划全部录取。
第三十一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实践操作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该专业。
第三十二条 学校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出来的计划,按从高分以低分的原则,在同专业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如生源不足,则按第一批录取时的调剂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三条 各类别各专业招生计划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经查实存在考试作弊行为;
3、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