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工商企业管理 | 3.7(14人)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6(13人) |
3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6(8人)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学费标准 | 办学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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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会展策划与管理 办学地点: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
2 | 18000 | 高职专科 |
[08]文物修复与保护((书画鉴定方向)) 办学地点: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
2 | 18000 | 高职专科 |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健康,艺术类考生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2、按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3、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志愿录取额满且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和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4、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专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2、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本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及其前身成立于1994年,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以艺术与传媒并列命名的综合性艺术传媒类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12月2日,经北京市教委批文同意(京教函【2013】58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变更校名的批复》),学院更名为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的校训是:以老庄为友,以孔孟为友,更以智慧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