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护理类、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色盲色弱不宜,学前教育专业口吃、步态异常、驼背、听力障碍不宜。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各专业无级差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普通类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5. 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外语、数学、语文成绩。
四、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五、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均须达到D。
六、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 “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游戏设计”、“护理”、“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2.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与医疗文秘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会计”、“应用英语”、“国际商务”、“金融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健身指导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高本贯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 ”、“风景园林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高本贯通)”、“数控技术(智能制造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
3.“学前教育”、“跨境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