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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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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50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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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杭州湾校区,宁波市杭州湾新区金慈路316号; 宁波校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全日制专科新生在杭州湾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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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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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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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证书 种类 |
我校学生经过学习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养要求,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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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2年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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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面向浙江省招生,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计划调整: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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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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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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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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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无(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三)统一高考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录取,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单独考试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录取,根据省教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四)学校认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提档、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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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专业18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9000元/年,产品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6900元/年,早期教育专业6900元/年,其它专业60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 |
住宿费标准 |
12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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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2个校区:杭州湾校区、宁波校区。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现有杭州湾校区和宁波校区,占地面积518亩,全日制学生5105人。
办学历史深厚。学校创办于1959年,前身是宁波市教师进修学校。1984年更名为“宁波教育学院”,是宁波市最早的五所高校之一。2018年10月,杭州湾新校区启用。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12月,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群顺利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
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开设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逐步形成“多群一链”的专业布局与学科建设。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宁波市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心、宁波市班主任专业发展指导中心挂靠我校的独特优势,构建了学前师资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的办学格局。
师资队伍优良。学校强化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团队建设,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06人,其中专任教师20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162人,占78.3%,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83人,占40.1%,8人入选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专升本率位列全省高职院校第5位。多名学生代表浙江省参加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成绩稳居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列。2021年师生作品荣获“挑战杯”全国竞赛红色专项一等奖。不断深化国际化教育合作,与美国威廉杰瑟普大学、泰国商会大学等13个国(境)外院校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与韩国东明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全方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社会服务广受赞誉。学校积极履行“三中心”职能,统筹指导宁波市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十三五”期间,培训学员近10万人次,高质量完成西藏那曲地区、新疆库车等地教育扶贫工作,惠及当地教师300余万人次。2020年学校还获批成为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国培项目承办院校,是浙江省唯一获批的高职院校。同年,学校被宁波市委、市政府评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设有宁波教育评估研究院、宁教培训学校等社会服务部门,其中宁波教育评估研究院被市民政局授予“4A级社会组织”称号。
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校积极推进校地共建和校企合作,与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合作共建了全国第二家儿童研究院,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共建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全国第一家区域学习中心,与教育部民族发展中心共建全国第一家长三角地区民族教育协作重点研究基地,与上海师范大学签约共建卓越教师培训工作室、研究生培养基地。目前已建64家教学实践基地,24家幼儿园教师发展学校,设有附属幼儿园2个,全省五年一贯制合作教学点学校17所。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思想为指引,坚持师范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立足浙江,服务长三角,贡献“一带一路”,构建“一核两双九大行动计划”新一轮创业蓝图,努力把学校创建成高水平高质量的卓越师范院校,成为浙江省优质幼师培养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