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应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3.拟报考订单招生计划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还应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拟报考订单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并符合以下要求:有志于从事邮政事业,服从企业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安排;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富有合作精神;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根据生源情况在部分省份可下浮1-5厘米);步态正常、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及着夏装身体裸露部分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双耳听力正常。
5.订单招生面试分为录取前面试和入学后面试两种形式,面试的具体安排以学院招生网站公布为准。对于实施录取前面试的省份,学院仅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规则录取。学生入学后体检合格作为订单生培养、签订订单培养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转为普通类培养。对于实施入学后面试的省份,面试合格且体检合格的学生作为订单生培养、签订订单培养就业协议,面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转为普通类培养。
6.学院在北京、上海的订单招生计划只录取本地户籍考生。
7.学院在福建、广西和云南等省份的订单招生要求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四、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等,择优录取。
2.承认符合教育部和相关省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按各省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
3.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分数相同时,文理分科省份,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理不分科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订单招生计划与普通招生计划在同一个批次(或同一投档单位)、考生所报订单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普通招生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5.部分省份生源不足时,可将订单招生计划转为普通招生计划。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为500或800元/学年,实行公寓化管理。
3.学院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相关助困政策,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临时困难补贴等,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