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费标准 |
01 |
应用化工技术 |
3500 |
02 |
药品生产技术 |
3500 |
03 |
分析检验技术 |
3500 |
04 |
材料工程技术 |
3500 |
05 |
环境管理与评价 |
3500 |
0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500 |
07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3500 |
08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500 |
09 |
数控技术 |
3500 |
1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500 |
1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500 |
1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500 |
13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500 |
14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500 |
1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500 |
16 |
大数据技术 |
3500 |
17 |
建筑工程技术 |
3500 |
18 |
建设工程管理 |
3500 |
19 |
建筑室内设计 |
3500 |
20 |
工商企业管理 |
3500 |
21 |
电子商务 |
3500 |
22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500 |
23 |
大数据与会计 |
3500 |
24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3500 |
25 |
表演艺术(音乐) |
7000 |
26 |
表演艺术(舞蹈) |
7000 |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我省 2022 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 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
(四)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2022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面试时出示省考试院艺术专业考试的成绩依据。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2022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填报专业志愿。
(二)2022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贵州省户籍退役军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退出现役证》和本人户口薄前往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清镇校区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填报专业志愿。
(三)2022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高素质农民须携带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前往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清镇校区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填报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评价方式:
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3月29日,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官网。
二、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我校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省级统考时间为3月6日上午9:00至11:30。
(三)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及高素质农民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我校组织实施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