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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2-22 12:22:50

上海音乐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是什么

如果你是新高考省份考生,想要报考上海音乐学院,那么一定要注意该校各专业选科要求,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上海音乐学院3+3高考模式各专业选科要求对照表,供大家参考。(专业设置及选科要求可能会调整变化,正式填报时要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院校国标

院校名称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要求

包含专业

招考方向

10278

上海音乐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不限选考科目

10278

上海音乐学院

录音艺术

不限选考科目

10278

上海音乐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不限选考科目

10278

上海音乐学院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不限选考科目

10278

上海音乐学院

艺术与科技

不限选考科目

10278

上海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不限选考科目

10278

上海音乐学院

音乐学

不限选考科目

10278

上海音乐学院

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 作办学)

不限选考科目

录音艺术(多媒体艺术设计)、录音艺 术(音乐与传媒)

2022年上海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上海音乐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上海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音乐学院

二、就读校址

汾阳路校区(上海市汾阳路20号)

零陵路校区(上海市零陵路520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音乐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教学外语统一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为100%。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为100%。

2.进档考生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如高考总分相同,不分文理科(含综合改革)的省(市)在录取时按当地省级招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上海考生按同分规则处理后仍同分者,参考我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中的相关内容择优录取),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4.艺术类专业不分省计划不认可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不计入总分。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非艺术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将进行征集志愿,按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均须本院校考专业合格。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0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录音艺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30000元/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傅成贤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

举报邮箱:jjjc@shcmusic.edu.cn

举报电话:021-53307155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cmusic.edu.cn

招生处(办)官网:jwc.shcmusic.edu.cn

咨询电话:021-53307300,53307310,53307303

咨询邮箱:zb@shcmusic.edu.cn

十六、其他须知


上海音乐学院国家特色专业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国家特色专业 入选批次
1 上海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第二批
2 上海音乐学院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第六批

上海音乐学院院校介绍

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先生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首任院长蔡元培先生,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以“援西立中,化用为体”办学理念,奠立了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专业建制与学科体系。1956年起改用现名,为文化部直属重点院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被列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贝纹、孟波、钟望阳、杨进、江明??⒘醯掠瘛⑿彀?椤⒄胖咕病⒍?鹌健⑸P惴?⒘衷谟孪群笕蔚澄?榧牵?芈掏⑸M?⒔???⒀盍⑶唷⑿硎嫜恰⒘衷谟孪群蟮H挝以涸撼ぁO秩蔚澄?榧切煨瘛⒃撼ち尾?馈O稚栌凶髑?富酉怠⒁衾盅?怠⒐芟蚁怠⑸?指杈缦怠⒏智傧怠⒚褡逡衾窒怠⒁衾纸逃?怠⒁衾止こ滔怠⒁帐豕芾硐怠⑾执?骼钟氪蚧骼窒怠⒁衾窒肪缦怠⑹?置教逖г骸⒙砜怂贾饕逖г骸⒐?不?〔康取O钟腥?罩蒲??841人,教职工517人,专任教师317人,留学生75人次,附中附小学生720人。

办学九十四年来,上海音乐学院秉承“养成音乐专门人才,一方输入世界音乐,一方从事整理国乐,期趋向于大同,而培植国民美与和的神志及其艺术”的办学使命,恪守“和毅庄诚”的校训规范,始终与国家民族命运休戚与共,始终站在音乐艺术发展的前沿,创立并不断完善中国专业音乐艺术的教育体制与办学模式,担负起引领中国专业音乐发展方向的责任,积淀了宏阔深厚的历史底蕴,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文化传统,名师辈出,名作纷呈,培养了几代杰出的中国音乐领军人才,为中国音乐教育事业和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院学科体系完备,是全国最早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的专业音乐学院,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院“音乐与舞蹈学”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艺术学理论”获B+评级,排名全国前20%;“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排名全国前30%。在2018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院获评艺术(音乐)类A+。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设有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办有附中和附小,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中小”一贯制艺术人才培养体制。

我院坚持精品教育战略,坚持“重视基础、严格教学、精于实践”的教学传统,涌现了萧友梅、黄自、贺绿汀、谭抒真、卫仲乐、丁善德、钱仁康、马革顺、周小燕、胡登跳、高芝兰、桑桐、才旦卓玛、俞丽拿、廖昌永等中国几代卓越的作曲家、音乐理论家、表演艺术家以及教学名师,产出了一批影响深远的经典著作与全国通用专业教材,众多毕业生成为世界各大乐团与音乐机构的领军与骨干人才。改革开放以来,以廖昌永、许舒亚、李坚、宋思衡、黄蒙拉、杨光、沈洋、孙颖迪、王之炅、王珏、于冠群、陈牧声、沈子钰等为代表的上音学子在图鲁兹国际声乐比赛、多明戈声乐大赛、贝藏松国际作曲比赛、玛格丽特·隆国际钢琴比赛、BBC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李斯特国际钢琴比赛、梅纽因国际小提琴比赛、柴可夫斯基国际青少年大提琴比赛、托蒂斯国际中提琴比赛等作曲、声乐、钢琴、弦乐等世界顶级赛事中屡屡收获大奖,为国争光。同时,上音师生屡获中国音乐金钟奖、文华奖、CCTV电视大赛、“五个一工程”等国内最高规格的音乐大奖。2018年,我院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547人获633项国内外奖项,其中获第一名奖项187项,问鼎多项世界顶尖音乐比赛。

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师生创作了一大批代表中国、影响世界的音乐杰作:钢琴曲《牧童短笛》、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长征交响曲》、中胡与交响乐队《荒漠暮色》、艺术歌曲《致世博》……近年来,交响曲《丝路追梦》《炎黄颂》、歌剧《贺绿汀》、音乐剧《海上音》《梦临汤显祖》等原创作品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一批重大研究课题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立项,获省部级项目与奖励数十项。每年平均举办各类艺术实践与音乐会400余场,承办“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在20多个国家的世界一流平台举办各类音乐会,唱响“中国声音”。

我院拥有一批集教学、表演、艺术科创为一体的创作中心、艺术中心、研究中心及表演团体等平台,拥有一个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音乐艺术》,一个中国音乐学科高地“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一个历史文献与档案收藏丰富的音乐图书馆,一个体制灵活的音乐研究所,一个不断推出高水平学术成果的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一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东方乐器博物馆”,一个文化成果孵化和社会服务平台“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一座具有国际一流声学条件的专业歌剧院“上音歌剧院”。

我院现为欧洲音乐学院联盟和环太平洋音乐学院联盟成员,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3所世界顶尖或一流音乐院校签署合作办学战略协议,包括美国茱莉亚学院、柯蒂斯音乐学院、伯克利音乐学院、耶鲁大学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奥地利维也纳音乐与表演艺术大学、德国汉堡音乐与戏剧大学、法国巴黎国立高等音乐与舞蹈学院、俄罗斯国立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等,并与其中11所院校开展深度校际合作,建立上音-英皇联合学院、上音-伯克利现代音乐院、上音-汉堡高级表演人才培养机制、上音国际室内乐中心等。成功举办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CTM)第42届世界大会、第43届世界计算机音乐大会(ICMC)等国际音乐盛会。

先后聘任著名作曲家盛宗亮、特里斯坦·米哈伊、谭盾、陈其钢、陈晓勇,指挥家西蒙·拉特、小泽征尔,小提琴家皮恩卡斯·祖克曼、伊扎克·帕尔曼、瓦汀·列宾、宓多里、宁峰,钢琴家莱昂·弗莱舍、傅聪,大提琴家马友友、米沙·麦斯基、秦立巍,声乐歌唱家芮妮·弗莱明等为我院荣誉教授、客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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