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规则
(一)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统一组织录取。
(二)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考生进行分类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退役士兵报考专项计划的,录取规则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有关规定执行;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报考我校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具体招录方式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
(四)经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免技能测试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信息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五)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我校将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全面落实“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校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50—3854616;同时可拨打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一、收费及资助政策
(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除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外,凡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须交纳120元考试费,缴费办法见网站公告。
(二)学校各项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3500元/年,理科类39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年。住宿费4人间1000元/年,6人间800元/年。
(三)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等,并开通了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考生不会因学费问题而辍学。
十二、其他
(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二)所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颁发经教育部备案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