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各项加、降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已显示该省排序规则,则按照该省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的排序规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配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录取满额的其它专业,调配志愿的优先级低于非调配志愿。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第二十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此类考生慎报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
第二十二条 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生・年 | 全国每年6万名,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生・年 | 全国资助面约为3%,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3300/生・年,分为4500元、3300元、2100元三个档次。 | 全国资助面约为20%,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助学贷款 | 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缴纳学费为依据,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实际贷款额度为依据,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全国每年资助约20万人,根据中央分配各地资金确定。 | ||
四川省资助 |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
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省级公费师范生 | 免缴学费和住宿费,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的生活补助。 | 在校就读学生数。 |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 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 | 600元/生・年 | 2021年资助人数为3万人,按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学校资助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每年:一等5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 | 20%(一等3%,二等7%,三等10%) |
学校单项奖学金 | 1.学术科技奖学金(1)学术科技竞赛奖学金,集体100-2000元,个人50-1000元。(2)学术科研成果奖学金300-10000元。(3)科技发明奖300-2000元。 | 无限制 | ||
2.文艺、体育优秀奖学金。集体100-2000元,个人50-1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80-3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0元,学校组织参加省、市、校服务和竞赛活动的学生,学校按勤工助学活动酬金发放,标准为30元/人•天。 |
约200个岗位 | ||
社会资助 | 广元市“教育扶贫日”资金救助 | 1000元/人 | 每期4-6人 | |
浙江省义乌市静远公益服务中心资助 | 2600-3000元/人 | 每年5-1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