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2022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3-31 16:43:41

2022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公示

2022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平、公正、高效地做好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393。

第三条  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规划园区)

第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839-3372374。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2022年计划面向四川、重庆、甘肃、云南、陕西、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