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招男生;要求无色盲或色弱,身体健康,体态匀称。
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要求: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形象好气质佳;男生身高1.7米~1.88米,女生身高1.6米~1.75米;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6000元/学年;住宿费男生900元/学年/人,女生1200元/学年/人。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校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校综合评定,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综合评定,可申请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500元/学年或2800元/学年)。
2、学校设一、二、三等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情况综合评定。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家庭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5、学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6、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奖助项目。
详细信息可咨询学院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80102167)。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按照国家规定招生录取的新生均为计划内招生,持学校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9707874、010-8011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