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或拨打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空中乘务专业学费8000元/每生•每年,其他专业学费45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900元/每生•每年。
第六章 资助与奖励
第十八条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措施,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学院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习单项奖。
第二十条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第二十一条 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和企业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及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30070
咨询联系电话:0931-7666911,7673649
学院网址:http://www.gsjtxy.edu.cn。
第二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交通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甘肃省交通学校,2003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4月由省交通运输厅划转至省教育厅。学院分为安宁校区和雁滩校区,占地1052亩的兰州新区新校区正在全面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