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住宿费和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官方网站。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本校设立“华天奖学金”、“东软教育奖学金”。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86684502、86684503、86684508
传 真:(0757)86684612
电子邮箱:zjb@nuit.edu.cn
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nuit.edu.cn/zsxxw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王显卓
监督电话:(0757)86684606
传 真:(0757)86684612
电子邮箱:dqgzb@nuit.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审查通过,适用于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