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391。
第四条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第五条办学地点:杜岭校区(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象湖校区(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
第六条办学条件: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第一所、全国第一批独立设置的七所幼儿师范学校之一,是第一批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且达到优秀等级的师范学校,是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学校,是河南省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中心,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支持中心,是河南省学前教育集团、郑州市学前教育集团和郑州市学前教育研究院牵头组建单位,河南省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基地,是河南省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
第七条师资力量: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责任担当、团结协作、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538人,教授、副教授89人(其中,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2人),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213人(其中,博士10人)。学校现有河南省政府津贴专家1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6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河南省优秀教师5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文明教师7人,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4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监督检查录取过程等事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
文史类:3700元/生/学年
理工类:4200元/生/学年
艺术类:6000元/生/学年
学前教育:4000元/生/学年(省级高职优质校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