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4-15 09:45:03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全称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章 学校国标代码14391

第三章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

第四章 办学性质 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第五章 办学条件

学校创建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第一批、河南省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是河南省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中心,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发展中心,河南省学前教育研究会设在我校。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4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4人,研究生学位79人。河南省特级教师3人,省级骨干教师2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8人。学校长期聘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的学前教育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教学全部实行现代化教学手段,现有钢琴271台,数码钢琴441台,手风琴341部,纸质图书28万册,校内实训室213个,校外实践基地53个,附属幼儿园3个。

第六章 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1550名。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也面向山东、山西、宁夏、河北等省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一条 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采用“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三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四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件,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为33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600元/生/年。

第九章 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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