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档比例:在河南省按省招办要求提档,其他省按照我院与各省协商的比例提档。
3.根据考生志愿,从达到各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4.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6.未参加高考体检考生不予录取。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补充规定。
三、收费标准
1.学校2020年专业学费及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暂定为:
学费标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等专业3700元/年•生,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摄影与摄像艺术、舞蹈表演等专业6000元/年•生,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11000元/年•生,其它专业4200元/年•生;
住宿费标准:八人间500元/年•生、六人间650元/年•生、四人间960元/年•生。
2.如价格管理部门对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助政策
1.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村、乡(镇)、县(区)三级贫困证明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2.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五、其他
新生入校后,我院将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相应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邮政编码:453006
咨询电话:0373-372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