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裁判长
1.负责本组裁判员的学习和工作安排。
2.比赛中监督和指导裁判员、计时员、记录员的工作。
3.台上裁判员有明显错判、漏判时,鸣哨提示改正。
4.边裁判员出现明显错判,宣布结果前征得总裁判长同意后可以改判。
5.根据临场运动员的情况和记录员的记录,处理优势胜利、下台、处罚、强制读秒等有关规定事宜。
6.每局比赛结束后,宣告评判结果,决定胜负。
7. 每场比赛结束时审核、签署比赛成绩。
(四)副裁判长
协助裁判长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员的工作。
(五)台上裁判员
1.检查场上运动员的护具,保障比赛安全。
2.用口令和手势指挥运动员进行比赛。
3.判定运动员倒地、下台、犯规、消极、强制读秒、临场治疗等有关事宜。
4.宣布每场比赛结果。
(六)边裁判员
1.根据规则判定运动员的得分。
2.每局比赛结束后,根据裁判长信号,同时、迅速显示评判结果。
3.每场比赛结束后,在记分表上签名并保存,以备检查核实。
(七)记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