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模式选科实际上是把高考志愿提前化。其意思是说,选科组合对应的可选专业,就是高考志愿填报时的专业范围,因此,想报哪类专业一定要了解具体选科要求。本文大数据系统整理出最新的浙江大学在山东的选科要求,以下是浙江大学在山东选科要求对照表数据完整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学名单 | 年份 | 省份 | 专业名称 | 选科要求(/代表或,+代表且)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人文科学试验班(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编辑出版学、历史学、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 历史/地理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 | 不限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社会科学试验班(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教育学、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资源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法学) | 不限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理科试验班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物理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工科试验班(海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 | 物理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工科试验班(机械与材料)(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物理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工科试验班(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工科试验班(电气与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 | 物理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工科试验班(建筑与土木)(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 | 物理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 | 物理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工科试验班(中外合作办学ZJUUIUC联合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 | 物理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理科试验班(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大气科学、地质学) | 物理+化学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应用生物科学 | 物理+化学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医学试验班(临床医学(8年本博连读))(临床医学) | 物理+化学 |
浙江大学 | 2020 | 山东 | 海洋科学 | 物理+化学 |
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是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全球大学校长论坛、全球高校人工智能学术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成员,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学校前身是创立于1897年的求是书院,1914年停办。1928年于求是书院旧址新建国立浙江大学。1937年举校西迁,在遵义、湄潭等地办学,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中国科学院和其他高校,主体部分在杭州重组为若干所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的浙江大学。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1. 创业培训补贴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培训补贴(标准各地自定)。其中参加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的,最高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
享受条件:在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
政策依据:浙政发〔2015〕21号、浙委办发〔2017〕46号
2.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不超过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并给予全额贴息。
享受条件: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
政策依据:浙政发〔2015〕21号
3.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