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三十七条 体检标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还须进行单独专业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八条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含体检和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学籍。
“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专科毕业当年8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标准
第三十九条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的学费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学生毕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宿费。学费及住宿标准详见下列表格:
(一)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
层次 |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1.哲学 |
本科 |
3,400 |
2.教育学 |
本科 |
3,400 |
3.文学 |
本科 |
3,400 |
4.历史学 |
本科 |
3,400 |
5.经济学 |
本科 |
4,000 |
6.法学 |
本科 |
4,000 |
7.管理学 |
本科 |
4,000 |
8.理学 |
本科 |
4,500 |
9.工学 |
本科 |
4,500 |
10.艺术(应用类) |
本科 |
10,000 |
11.高等职业教育 |
本科 |
5,000 |
12.艺术类高等职业教育 |
本科 |
10,000 |
13.艺术(应用类,师范)(含艺术教育) |
本科 |
7,000 |
14.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云南师范大学与爱尔兰国家学院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
本科 |
18,000 |
(二)住宿标准
校区 |
普通宿舍 (元/生.学年) |
六人间(一类公寓) (元/生・学年) |
四人间(一类公寓) (元/生・学年) |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 |
400 |
―― |
1200 |
呈贡校区 |
―― |
800 |
1200 |
第六章 奖学助困措施
第四十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对成绩优异者设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西南联大奖学金”“朱德祥奖学金”“红河助学金”等奖助学金。
第四十一条 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了以资助育人为主体,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渠道,以勤工助学为手段,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助学金为保障,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少数民族补助等为补充的资助育人的工作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以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