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七条 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按照北京市相应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廿八条 学校实行奖助贷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及其它校内奖、助学金,还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廿九条 学校新生大一在中华女子学院北校区住宿、学习,一年后返回校本部。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w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cwu.edu.cn
第三十一条 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序号 | 学校名称 |
1 | 清华大学 |
2 | 北京大学 |
3 | 中国人民大学 |
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5 | 北京师范大学 |
6 | 北京理工大学 |
7 | 中国农业大学 |
8 | 中央民族大学 |
1、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和学前教育
2、2019-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女性学、学前教育、法学、社会工作
3、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社会工作、女性学、学前教育
4、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女性学、学前教育
5、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法学、审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6、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社会工作、女性学、学前教育
中华女子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1996年,学校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学校由成人高校转制为普通高校。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学校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学校现有教职工477人、全日制在校生5248人。设有社会工作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女性学系、金融系、外语系、计算机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等教学院系部。设有1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24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学前教育、法学2个专业为北京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女性学3个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和女性学2个专业是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目前正在根据妇联改革要求对机构设置和学科专业进行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