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五、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均须达到D。
六、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 “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游戏设计”、“护理”、“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2.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与医疗文秘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会计”、“应用英语”、“国际商务”、“金融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健身指导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高本贯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 ”、“风景园林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高本贯通)”、“数控技术(智能制造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
3.“学前教育”、“跨境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4.“应用英语(中美合作涉外服务管理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28000元。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2500元/年;另有 A、B、C、E、G楼新装宿舍(房间重新粉刷、卫生间翻新更换洁具、更新床铺书柜、更新空调风扇,增加消防喷淋系统),每生4200元/年,新建宿舍M楼(如投入使用),每生5000元/年,均可供学生选择。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鲁班企业奖学金、南方测绘奖学金、维启企业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9005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招生处(办)官网:edu.shsipo.com
咨询电话:021-68023335、021-6802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