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查。县(市)区人社部门对借款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
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由县级经办部门推荐至经办银行审核。
发放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还款。贷款企业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内。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毕业5年内,在昆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三)补贴标准:带动3至5人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带动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四)所需材料:
1.《昆明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原件1份。
2.《昆明市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3.《昆明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明细表》原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及聘用人员花名册(经就业部门录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办理程序:
1.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在省级、市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向市人社部门申请)。
2.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进行材料信息审核、项目实地查验并认定。
3.市级人社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