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编制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将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集体决策、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九条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条 学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第十一条 学校调档比例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及投档顺序,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要求相符合。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二)对内蒙古自治区进考生专业安排采取“招生计划1
2022重庆邮电大学招生计划已经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庆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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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类(通信与信息类) ( 批次:本科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