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无预留计划。所有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数均向考生公开公示。
第四章 专业考试
第十三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分为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①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高职(专科)层次的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除外】,方可填报高考志愿。高考志愿填报请按照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须合格。
③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第十四条 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报考手续、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十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跨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影视技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专业名称 |
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
影视技术 |
分数比值:100 |
戏剧影视文学 |
分数比值:95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分数比值:85 |
戏剧影视导演、摄影 |
分数比值:80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分数比值:75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 |
分数比值:70 |
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 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电影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专业名称 |
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
艺术与科技 |
分数比值:100 |
录音艺术、电影学 |
分数比值:90 |
广播电视编导 |
分数比值:85 |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的几点说明:
第一 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