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等级 | 入选年份 |
1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化学 | 国家级 | 2020 |
2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蒙药学 | 国家级 | 2020 |
3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国家级 | 2020 |
4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国家级 | 2020 |
5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国家级 | 2020 |
6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英语 | 国家级 | 2020 |
7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自治区级 | 2019 |
8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动物医学 | 自治区级 | 2019 |
9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经济学 | 自治区级 | 2019 |
10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历史学 | 自治区级 | 2019 |
11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蒙医学 | 自治区级 | 2019 |
12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自治区级 | 2019 |
13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农学 | 自治区级 | 2019 |
14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临床医学 | 自治区级 | 2020 |
15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自治区级 | 2020 |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符合专业要求的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七条 投档时,内蒙古民族大学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第八条 报考普通科类的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 体育教育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8分,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化课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内容执行。
第十条 艺术类、其他艺术类、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以下原则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的排序成绩为综合分数,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60%+专业考试成绩×40%。
(2)音乐表演专业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排序成绩为文化课总分。
2.舞蹈学专业承认并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总分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排序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